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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center时间:2024/9/20 15:40:21 来源: 阅读:(71)
这是一个法律人时刻担心被法律人工智能取代的时代。但是,只要法律人能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担心则是没有必要的。
法律人工智能解决法律问题的一个核心技巧是检索和知识管理,它能够“不厌其烦”地更新知识,能够穷尽各种策略搜索并选择最优的法律解决方案。在大数据时代,我们要向人工智能学习检索和知识管理,也要利用人工智能开展检索和知识管理……
本书聚焦于法律检索与知识管理,结合实操经验与大数据分析,通过详述检索工具和技巧,盘点业务检索要点,辅助法律人全方位提升法律知识检索与管理能力,升级法律问题解决力,夯实职场根基,助推法律人职业发展弯道超车。
这是一本法律检索和知识管理手册,也是一本试图升级法律方法的探索之作。
现实生活中法律问题解决涉及太多的变量,如果不借助检索表达,我们不可能在一本书中详尽阐述法律问题解决的方法论。法律检索有“道”与“术”之分。法律检索之“道”体现为法律方法,法律检索之“术”体现为信息检索。大多数法律检索的课程和文献主要聚焦于检索之术的讨论,本书将“道”与“术”结合起来,以贯穿法律问题解决全程的法律方法建构法律检索。
郑永流认为,“不可赋予法律方法过多的使命,否则,法律方法刚躲过冷眼就要死于捧杀。法律方法主要解决个案事实与规范的不对称性,属于内部解决。”此意义上的法律方法乃是狭义的法律方法,其关注的是法律适用于事实从而作出法律判断的方法,主要讨论法律的解释适用。狭义的法律方法与法学方法论意义上的法学方法基本可以等同视之。这种狭义的法律方法的界定对法学院的研究和课堂实训虽是必要且重要的,但是,当法律从理论推向实践,我们有必要扩张法律方法的范畴。
一般来说,有效地解决法律问题需要具备四种知识:法律层面的知识,价值层面的知识,事理层面的知识,以及将前三者结合起来应用法律的法律方法知识——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在过往年代,这些知识远超法学理论所能清晰把握的显性知识范围,法学理论之外的默会知识被当成“经验”;而在今天,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那些被传统法学理论视为“经验”的默会知识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可以通过大数据以及检索技术转化为显性知识。法律方法与法律检索的断裂,使法律方法论不得不将研究范围限缩于法律与事实对接中的推理与论证,聚焦于法律的解释适用,并且这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抽象理论的讨论。这种断裂在过去显然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今天还是停留在这个层面,那就愧对时代的赠予了。
传统法律方法的限缩性让法律成为一种难以把握的技艺,需要借助经验才能有效处理问题。今天终于有了突破这种局限的可能,实现突破要求法律方法不能仅局限于推理和论证技术,而要进一步将检索和大数据技术融入其中,进而能将默会知识转化为可以把握的显性知识。
一种融入检索和大数据技术的法律方法论要求我们将法律方法理解为知识管理。知识管理包括知识的获得、整合、存储、更新、创新、共享和应用等。检索的查询过程是知识获取过程;检索的结果分析其实就是知识的整合、更新;而法律问题解决的直接内容则是知识的应用。默会知识转化为显性知识不仅要依靠检索技术,更依赖于一套系统的知识管理工程。有效应用知识解决问题不仅需要学会检索,懂得大数据的原理,而且要做好知识的整合、存储、更新、创新和共享。一套基于法律检索的法律方法论需要进一步扩展为基于法律知识管理的法律方法论。这样一种立体的法律方法才能帮助我们高质量地解决法律问题。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经验不足使刚入行的法律人面临极大的挑战。在信息化时代,经验只是大数据遗漏的碎片,检索和知识管理正让法律由不可捉摸的经验变成可以快速习得的知识。法律是法律共同体的事业。法律不仅存在于法律文本之中,“法律是沉默的法官,法官是会说话的法律”的断言也有局限,法律还应体现为法律共同体乃至人类知识共同体的共同作业之中,检索和知识管理让我们能更好地解决法律问题。
对于刚入行的法律人,本书是一部不可或缺的参考读本,有助于建构处理法律问题的思维模型,辅助您进入法律职业成长的快车道,甚至实现弯道超车;对于资深的法律人,本书以专业化助推法律职业的发展,也能给您带来某些意外收获。
现在,让我们一起开启“检索和知识管理”的探索之旅,这里有很多实用知识,也希望能带给您解决法律问题的新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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