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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center时间:2023/8/23 0:00:00 来源: 阅读:(214)
针对近年来早教机构频频“暴雷”的现象,泉州电视台新闻广角栏目的记者采访了北京盈科(泉州)律师事务所黄慧明律师,就家长为孩子选择教育培训时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若机构提出“转课”补偿等,家长要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提出了疑问。
黄慧明律师表示,培训协议是一种无名合同、非典型合同。目前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合同命名,只能由一些分散的法律规范调整,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界定不清晰,但实务界倾向于将其视为教育培训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一般规范和教育法、消费者权义保护法等相关规范进行调整。
维权途径一:行政举报(如机构存在超越经营范围违法经营、虚假宣传、欺骗消费等行为的);
维权途径二:民事诉讼(可以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不当得利纠纷等案由提起诉讼);
维权途径三:刑事举报(如果存在合同诈骗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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