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福建大部制专业交流 ,张锦前律师《如何在量刑规范中找有效辩点》
时间:2017/11/8 10:48:43 阅读:(3795)
近年来,无罪辩护和非法证据排除是焦点,但这种案件是可遇不可求的。法院系统正在进行量刑规范化工作,随着制度的改革,量刑辩护成为逐渐引起重视的一种辩护形态。
10月27日,盈科泉州律所特邀兄弟分所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经济犯罪预防与辩护法律事务部主任、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研究员张锦前律师来我所分享《如何在量刑规范中找有效辩点》。此次交流会由盈科泉州律所监事会主席施鲜锋律师主持。
首先,张锦前律师提到,量刑辩护属于一种实体辩护,与证据辩护有着密切关系,但不完全属于证据辩护,它一般是在定罪没有争议的情况下针对公诉方的量刑建议而展开的,旨在论证公诉方的量刑情节不能成立,或者推翻、削弱公诉方的量刑情节。其目的不仅是要反驳公诉方的量刑情节,还要提出本方的量刑信息,将这些信息归纳为量刑情节,逐一论证,最终提出对被告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罚的意见,以说服法院采纳。
其次,张锦前律师以“抢劫罪”为范例,示例了量刑三步骤。第一步,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确定量刑起点;第二步,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数额、次数等确定基准刑;第三步,根据所有量刑情节,综合考虑全案及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最终确定宣告刑。
量刑情节分为先适用情节和后适用情节,先量刑情节一般是与主体、犯罪形态或社会危害性有关的,刑罚量减得比较多的情节;后量刑情节则为之外的其他量刑情节,如自首、立功等。
最后对于如何结合量刑规范进行量刑辩护,张锦前律师给大家提出了几点建议。律师应结合量刑规范化进行量刑辩护,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量刑辩护三项基本内容、 量刑信息的收集、量刑情节的遴选、量刑意见的提出、 对公诉方的反驳及考虑律师辩护对法院量刑结论的影响。在实践中,法院会尽可能地获取全面的量刑信息,刑事律师对应法院能做的是尽可能全面地提供对当事人有利的量刑情节,特别是公诉人没有提到的和不在规范化量刑情节中的情节,并结合证据证明辩护人的观点,在有限的幅度内,做最有利于被告人的辩护。
到场律师纷纷表示讲座内容都是干货和实践性经验,会后将充分研究量刑规范化工作,找到有效的辩点,达到有效辩护的目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本次交流会旨在加强区域间、部门间、律师间的合作,坚定“专业、合作、分享、共赢”的理念,推动盈科大部制建设更好更快的发展,相信在每一位盈科人的努力下大部制建设定会取得质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