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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动态丨盈科泉州律师受邀至泉州城建集团开展新公司法专题培训


时间:2024/5/20 0:00:00    阅读:(163)


2024年5月15日下午,由泉州城建集团主办、城建供应链公司承办的新公司法专题培训在泉州城建大厦顺利开讲;盈科泉州律所谢达梅律师作为主讲嘉宾,受邀为参会领导们讲授《新<公司法>下的国企治理及合规转化》。

泉州城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垂举,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王加富,集团在家领导班子及各部室、各权属企业等4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首先,谢律师分析了公司法发展与国企改革的关系。通过回顾我国公司法三十年的发展历程,她提出,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和实践成果不断丰富和完善着公司法,新公司法也构筑了国企改革深化提升的商法基石。因此,要从改革的眼光看本次公司法的修订。

公司法在国企制度安排上也体现了中国特色,具体表现在:一、把“国有独资公司”专节上升为“国家出资公司”专章;二、创设了“国家出资公司”概念;三、扩张了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范围;四、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进一步法定化;五、从行政治理到中国特色的公司治理。

 其次,谢律师重点解读了新《公司法》下国企公司治理的核心变化,其中包括:一项核心治理理念的变化,从“股东会中心主义”到“董事会中心主义”的趋势;两大治理结构的优化,即内部治理结构从双层制到单层、双层治理结构可选,外部权力圈层加强了对国企集团管控的规制,即规制事实董事适用忠实勤勉义务、要求影子董事承担连带责任及引入横向人格否定制度;三大治理机制的变化,即党的领导作用进一步法治化、章程自治空间扩大及合理赋权的刚需程度提高。

随后,谢律师阐释了新《公司法》下国企治理的合规转化路径,即三维治理法规的全面核验、章程调整和权责划分两大治理抓手的充分善用、及治理管控方式的择优转换。结合国企治理的经典案例,谢律师在国有企业公司治理、风险防控、合规建设等方面对地方国企提出了一系列性质有效的针对性建议。

 
 本次讲座深入浅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它不仅提高和塑造了泉州城建集团整体的风险意识和合规理念,还为其提供了行之有方、行之有效的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完善路径,为推进企业法治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