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盈科泉州律师接受泉州电视台采访谈小区停车位收费背后的法律问题


时间:2023/10/26 0:00:00    阅读:(2019)


  对于大多数老旧小区来说,停车是个绕不过去的难题。近日,泉州市区某小区的居民就遇上了这样的烦心事。据该小区居民反映,小区原本就车多位少,晚回家没车位停车是常有的事儿,最近新入驻的物业在小区门口设置了停车闸门,实行停车收费。居民现在回家不光是车位紧张,还多了道“拦路虎”。
  据记者经实地考察称,该小区道闸旁立着停车收费公示牌,临时停车一小时内3元,每增加一小时增加1元,封顶20元,月租车则按150元/辆收取,业主直系亲属探访车辆,可免费停放4小时。不少居民表示,一直以来小区都没有物业,小区卫生等基础工作都是由社区帮忙管理,目前收取停车费的物业是今年五月份进驻的。部分居民质疑社区居委会及物业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而居委会则反馈称小区原本没有业主委员会,引进物业是按照程序推进的。孰是孰非,一时众说纷纭。

  针对小区引进物业的手续及物业收取停车费的疑问,泉州广播电视台的记者采访了北京盈科(泉州)律师事务所黄慧明律师,就小区停车位收费背后的法律问题,以及居民应该如何维权等提出了疑问。

记者提问一:

引进物业应该遵守哪些法律法规?物业公司是否有权设闸收费? 

  黄慧明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物权篇》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不论是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还是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都应该由业主共同决定。业主共同决定前款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而决定后款事项,则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民法典》还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如果业主共同决定委托物业公司设闸收费,并签订了相应的服务合同,合同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业主需遵守相关约定,物业收费也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提供相关服务。业主如果对收费存有疑虑,可以要求查看核对合同内容。

 

记者提问二:

物业公司收费有何标准?是否存在相关法律规定?

  黄慧明律师表示,根据国务院所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需要在物业服务合同中进行约定,同时还应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黄慧明律师表示,遇到类似纠纷,业主可以考虑以下维权途径:
 可以与相关社区沟通,了解当时引入物业的流程,合法行使知情权;
 可以由业主共同(满足上述“双三分之二”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与物业公司沟通协商;
 可以向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
 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黄慧明律师最后提醒广大居民朋友:遇到纠纷一定要合法维权,先明确权利主体和权利基础,再进行相应的证据收集与固定,必要时询问专业律师的意见,才能做到事半功倍、有效维权。